市场竞争愈演愈烈 风电企业如何应对

浙江格凌实业有限公司
2019-04-02

我国海上风电“大跨越”面临哪些困难?

第一“规划关”:海上风电是全球风电发展的最新前沿。对于海上风电发展的战略地位,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指出,“十二五”期间,“稳妥、积极”是我国推进海上风电开发的基本思路。我国将推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在机组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全产业链培育海上风电工程技术能力,努力提高海上风电产业整体竞争力。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说,为避免无序开发,原则上,海上风电一块区域将交由一家主体开发,同时海上风电项目的审批权将保留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禁地方政府私自核准海上风电项目。

刘琦指出,海上风电开发涉及海洋、气象、军事、交通等领域,而目前我国尚未建立高效的协调管理机制,各部门遵循的规则和执法方式不协调,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对海上风电开发形成了一定制约。

目前,我国已建成海上风电13.8万千瓦。“已纳入国家宏观视野的海上风电项目有258.8万千瓦,要力争在2012年前落实5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方案。”刘琦说。

第二“效益关”:经济性是决定一个产业能否长期持续规模化发展的关键因素。刘琦表示,我国将通过市场竞争降低成本,以招标方式为主组织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以紧密的合作方式联合开发建设项目,通过市场竞争,促使企业强强联合,推动海上风电建设和成本降低,为大规模开展海上风电建设,创造技术条件。

国电龙源电力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谢长军说,海上风电必须在机组的单机容量和风电场的装机总量达到一定规模后才具备盈利性。单机容量小于2.5兆瓦的风电机组无法实现盈利,而海上风电场的规模在20万千瓦以上才具有盈利性,更好地发挥规模效应则需达到50万千瓦。

据悉,今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将启动第二批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招标,总建设规模为150万至200万千瓦,而此前第一轮招标规模仅为100万千瓦。目前,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已完成海上风电工程规划,河北、浙江、广东、大连、广西、海南、福建等地也开展了海上风电的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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